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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通知

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(CEMS)验收报告公示

发布:admin 发布时间:2022-10-17 浏览:1221次

    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),现将“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(CEMS)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。

    项目名称: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(CEMS)验收

    建设地点: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区迎舟路1

    建设单位: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

    公示时间2022926-20221026日(20个工作日)

    联 人:宦经理 

    联系方式:15805250370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中远海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(CEMS)验收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