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维扬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扩产年加工大豆2.1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废气部分)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>的公告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扬州维扬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扩产年加工大豆2.1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废气部分)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扬州市鼎兴路96号(扬州食品工业园内)
建设单位:扬州维扬豆制食品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1年1月25日-2020年2月19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 张炳顺
联系方式:18115095733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各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