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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通知
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周 41 站扩建工程项目(码头部分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发布:admin 发布时间:2021-01-04 浏览:1978次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周 41 站扩建工程项目(码头部分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。

项目名称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周 41 站扩建工程项目(码头部分)

建设地点: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
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

公示时间:2021年1月4日-2021年2月1日(20个工作日)

人:王东伟

联系方式:13813155090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
江苏油田周41站码头验收报告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