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丰余造纸(扬州)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永丰余造纸(扬州)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
建设地点:扬州经济开发区春江路168号
建设单位:永丰余造纸(扬州)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0年7月15日-2020年8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联 系 人:倪静
联系方式:1515272729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