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市海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PVC电缆料5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扬州市海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PVC电缆料5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年产PVC电缆料500吨
建设地点: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小虹桥村(村部西侧)
建设单位:扬州市海顺塑业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0年4月13日-2020年5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联 系 人:彭总
联系方式:1391214808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